为确保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和全面发展,根据《石家庄铁道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

       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

      成员:本科教学秘书、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和学生代表。

     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副教授以上职称学科负责人、副教授以上职称专业负责人。

 

二、申请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二) 热爱祖国,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信念坚定, 增强“四个意识” , 坚定“四个自信” , 坚决拥护“两个确立” , 始终做到“两个维护” ,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社会责任感强, 思想积极向上, 身心健康。

    (三) 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院针对学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表现优良, 诚实守信, 学风端正, 无考试违纪、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或全国大学小语种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60 分, 或者大学英语(Ⅰ 、 Ⅱ ) 成绩不低于 70 分;

    (五) 在1~6学期必修课、实践环节没有不及格情况。除实践环节外的必修课学分加权平均成绩排序在本专业前20%以内(含),所有成绩均按初次考核计算。

    (六)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满足前五项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 可不受总成绩综合排名限制, 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推免生名额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在考虑专业数量及专业人数的基础上,按下述办法确定各专业推免最大限额与最小限额。即:

      某专业最大推免限额=(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该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经四舍五入取整后加1确定。

      某专业最小推免限额=1人。

     对符合条件申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根据综合排名顺序由高到低排序,并同时考虑专业最大推免限额人数、最小限额人数等额推荐。

四、推荐程序

   (一) 符合推免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量化计分表、推免资格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和佐证材料原件。

   (二)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材料核实,按计分标准进行量化计分,同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初步排序,综合成绩取两位小数。

   (三)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全面综合考察,审查计分情况和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推荐排序;并按各专业推免最大限额人数最终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四)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并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节点退出现役,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 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由推免工作小组进行讨论研究,最终意见须超过2/3(含)以上人员同意视为有效。

   (六) 推选结果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教务处。

五、学科竞赛项目类别认定

     学校先后对A、B类竞赛项目进行重新认定,考虑到学科竞赛项目的差异性和时效性,学院对所提交的学科竞赛项目进行分阶段认定方式,具体为:

   (一) 2019年4月23日(含)之前获得的竞赛成果依据原《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5〕161号)进行认定。

   (二) 2019年4月24日(含)之后至2020年3月19日(含)之间获得的竞赛成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9〕72号)进行认定。

   (三)2020年3月20日(含)之后获得的竞赛成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9〕72号)及《2020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科竞赛目录(A、B类)》进行认定。

   (四)2021年4月13日(含)之后获得的竞赛成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9〕72号)及《2021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科竞赛目录(A、B类)》进行认定。

   (五)2021年3月9日(含)之后获得的竞赛成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9〕72号)及《2022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科竞赛目录(A、B类)》进行认定。

   (六)2023年3月28日(含)之后获得的竞赛成果依据《石家庄铁道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铁大教〔2019〕72号)及《2023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学科竞赛目录(A、B类)》进行认定。

     对于参加比赛时间和获得成果时间处于认定政策调整期间的,以计分较高的项目分类进行认定。对于之前未区分A1、A2、A3类的竞赛项目,且最新文件无明确规定的,均以分值较低的项目计分。

    若学校关于A、B类竞赛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参照以上原则认定。

六、管理与监督

  1. 学院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条件、标准和方法、程序,切实保证推免生质量。
  2. 对在推免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并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 被确定为推免生的学生,在毕业前受到纪律处分或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将由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 本细则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2025届本科毕业生实施,原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废止。

 

附件:BOB体育手机APP下载推荐免试研究生计分标准(20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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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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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分规则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计分成绩包括学业成绩和奖励成绩两部分,其中学业成绩所占比重为85%;奖励成绩所占比重为15%。综合计分成绩采取百分制。

学业成绩计分办法:除实践环节外的必修课正常考核学分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乘以权重系数0.85后的得分。

奖励成绩计分办法:从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角度,由申请人在校期间的荣誉称号、社会工作、学科竞赛获奖和科技成果三部分奖励得分之和构成。其中,

  • 荣誉称号和社会活动两项得分加和不超过5分,该项成绩最高者为满分5分,其余按照个人得分/最高得分*5进行计分;
  • 学科竞赛获奖和科技成果得分不超过10分,该项成绩最高分者为满分10分,其余按照个人得分/最高得分*10进行计分;
  • 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并按照规定的服役周期节点退出现役,在前两项分数和的基础上加4分,若总分超过15分按15分计。

二、奖励成绩计分标准

(一)荣誉称号计分(限报1项)

序号

荣誉类型

加分分值

1

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国家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铁路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铁路优秀共青团团员;全国铁路青年岗位能手;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20分

2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省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省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省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省暑期主题实践活动优秀实践队员;省“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

15分

3

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校级优秀团员标兵

10分

4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校级最美大学生

8分

5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院级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院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

5分

6

上述所列内容之外获得的荣誉称号,按照国家、省、校、院级分别赋分10、8、5、3

据实计分

说明:每人限报一项荣誉称号进行计分。获奖者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如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此项分值再累加3分。

(二)社会工作计分(限报1项)

序号

岗位

分值

1

校(院)学生会、青协、新媒体等组织主要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8

2

参加国际性或全国性大型活动、赛事、会议的志愿者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2周及以上,按要求完成服务或实习工作,且招募信息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官方发布

8

3

校(院)学生会、青协、新媒体二级部门负责人、辅导员助理

6

4

班长、团支书、军训教官

4

5

其他班委成员

2

说明:每人限报一项社会工作进行计分。第1项、第3项、第4项和第5项需在上述岗位工作满一年且圆满完成岗位职责(提供学校、学院、辅导员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科竞赛获奖、科技成果计分(限报5项)

为鼓励参加高水平竞赛,出高水平成果,此项奖励采取限制性填报规则,具体如下:一是至多填报5项。二是非第一完成人计分项目不超过2项(含)。

1.学科竞赛类计分标准

 

获奖情况

分值

说明

国家级

特等奖

60分

A、B类据此计分。

●A1计满分,A2计95%,A3计85%

●B类计60%

 

一等奖

50分

二等奖

30分

三等奖

20分

省(部)级

特等奖

20分

一等奖

15分

二等奖

10分

三等奖

5分

国家级

特等奖

15分

非A、B类竞赛据此计分。

一等奖

10分

二等奖

8分

三等奖

6分

省(部)级

特等奖

8分

一等奖

6分

二等奖

5分

三等奖

4分

校级

特等奖、一等奖

4分

据实计分

二等奖

3分

三等奖

2分

说明:

  • 学科竞赛指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知识比赛,包括信息类专业竞赛以及数学、物理、英语等基础学科竞赛,具体项目由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对于非上述专业学科竞赛获奖,只取1项计分。
  •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Outstanding Winner、Finalist、Meritorious Winner奖分别对应国级一等奖、国级二等奖、国级三等奖。
  • 具体计分按名次进行,第一计满分,排名第二计8,排名第三计0.4,其余不计分。组队参加的学科和科技竞赛(指不区分名次,团队合作方式参赛),不区分贡献多少的,均按照最高分计。
  • 同一作品(项目)同时在全国及省级竞赛获奖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参加不同竞赛项目获奖的,分值可以累加。

2.科技成果及论文项目计分标准

项目类别

级别

分值/

备注

获得知识产权

发明专利

50分

以取得证书为准(署名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

实用新型专利

20分

软件著作权

5分

创新创业项目

国家级

15分

只计结题验收项目

省级

10分

校级

8分

发表论文

(与专业相关)

SCI、SSCI(JA)

50分

作者单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以刊物原件为准(录用通知不计分;预警期刊不计分;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或南京大学对应版本为准;论文检索以正规机构开具的带公章的收录与检索报告为准。)

EI、CSSCI(JA)

20分

中文核心期刊

10分

公开发行刊物(有CN号,ISSN号或E-ISSN号)

4分

说明:

  1. 多人合作的成果第一作者计满分,第二作者计8,第三作者计0.4,其余不计分。
  2. 软件著作权每年限报1项,从学生本人入学年开始计。